近期,限購政策在房地產行業(yè)可謂是炸開了鍋,對于買二套房的來說,增加了購房的壓力。然而,在沒有限購政策前,付方面,全國很多城市的二套房付款也比一套房付要高,假設套房為20%,二套房則不低于40%。貸款方面,二套房貸款利率不得低于基準利率的1.1倍。例如,目前基礎上公積金基準利率:4.5,商業(yè)貸款基準利率:6.55,基礎上上浮10% 。
在很多人購房時,有些父母將房產登記在子女名下,這確實是很好的辦法。
那么將房產登記在子女名下,有什么好處和風險呢?
Risk:風險
1.孩子獨立買房時可能多付付
如果子女名下有房產呢?孩子如果在限購政策出臺前、在未成年時和父母共有房產不超過2套,成年后可獨立購買1套房。有些銀行規(guī)定,這套房貸款利率可以享受套房優(yōu)惠,但付卻可能要按照二套房標準,至少要付40%。
2.子女不盡贍養(yǎng)父母的義務 房子很難收回
2007年10月1日《物權法》正式實施,《物權法》對房屋產權做了明確的保護。假如父母你那老之后,子女不盡贍養(yǎng)父母的義務,算父母想收回房子,也會遇到很大的法律障礙。
3.離婚了 孩子的房可能還不算你的
夫妻離婚時,假設孩子沒成年,那誰有孩子的監(jiān)護權,誰管理孩子的財產,擁有房子三分之二的價值。因此,假設買這房子時你掏了錢,房產證上寫了孩子名字沒寫你的,日后離婚了,拿不到房子的一分錢。
4.房子可能被孩子配偶繼承
如果孩子在婚后不幸去世,其配偶、孩子和父母同為di一順序繼承人,都有權繼承逝者的所有財產,包括婚前財產。這意味著算房子是孩子的婚前財產,但是根據(jù)繼承順序的規(guī)定,孩子名下的房產也將被其配偶優(yōu)先繼承。
5.轉讓或出售房屋不方便
按照正常程序,子女名下的房產,要等到子女年滿18歲之后,經過其同意,父母才可以出售其名下的房產。如果子女未滿18歲,父母想出售子女名下房產的話,則需要先取得所有監(jiān)護人的簽名文件,確認其監(jiān)護人資格后,還需要簽保證書,確保出售子女名下的房產是為了子女的利益。否則想出售子女名下的房產是比較難的。
Profit:好處
1.zui直接的給子女提供一定的經濟保障;
2.相當于一種家庭理財儲蓄方式,為家里儲存一份不動產,緊急用錢時可以變賣;
3.婚前財產,不用擔心子女離婚時房子遭分割;
在結婚前父母為子女所買的婚房,要登記在子女名下,屬于一方婚前財產,應歸子女一人所有,而不是夫妻共有財產。
4.登記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省錢又方便
根據(jù)物權法不動產登記生效制度,房子登記在誰名下歸誰所有。如果父母將所購房屋無償?shù)怯浽谖闯赡曜优拢粍赢a經過辦理登記即為實際交付履行,那是子女的住房,將來不用買賣"過戶",自然也不會再次產生契稅和登記費等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