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門市委、市政府決定征集天門市市歌。有關事項如下:
一、征集對象
市內(nèi)外各界專業(yè)、業(yè)余詞、曲作者。
二、征集時間
1、歌詞征集時間:2013年9月1日至30日
2、作曲征集時間:2013年10月16日至11月15日
三、作品要求
(一)作詞:體現(xiàn)天門地理風貌、文化質(zhì)、人文精神和城市魅力,主題突出、立意深刻、短小精悍、通俗易懂、易于譜曲。
(二)作曲:旋律流暢、風格濃郁、優(yōu)美動聽、富有時代氣息和較強的藝術感染力。能充分表達歌詞的思想內(nèi)涵,詞、曲結(jié)構(gòu)自然,相得益彰,易于傳唱普及。
四、獎勵辦法
(一)對入選的5詞、曲各獎人民幣3000元,頒發(fā)獲獎證書。
(二)對終確定的市歌獎人民幣20000元,頒發(fā)獲獎證書。
五、投稿方式
(一)作品報送:詞、曲作品各一式二份,統(tǒng)一用A4紙打印。音樂作品采用簡譜記譜,可同時提交音頻資料(WAV或192K MP3格式)。
(二)資料填寫:作品報送時,須填寫“天門市市歌征集評選登記表”和“天門市市歌征集評選活動作品著作權承諾函”。
(三)投稿形式:投稿可用信函(以郵戳時間為準)、電子郵件(以郵件發(fā)送時間為準)和現(xiàn)場送交等形式。
(四)投稿地址:
湖北省天門市古城堤路天門市音協(xié)(陸羽畫苑)
郵政編碼:431700
聯(lián) 系 人:黃平喜 連永山
電 話:13477499827 13593950033
QQ 郵箱:
102979286@QQ.com 975511438@QQ.com
六、征集說明
(一)征集活動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采用專家評審和公眾投票相結(jié)合的方式進行,各階段評審結(jié)果將在市內(nèi)各媒體公布。
(二)完整的歌曲作品可在歌詞征集階段一次性報送,但要在其歌詞評審入選后,才具備參加作曲評審資格。
(三)本次征集活動入選作品的著作權、所有權、修改權和使用權歸天門市市歌征集活動組委會所有,其作者享有署名權和獲得一次性獎勵的權利。
(四)所有應征作品在提交后一律不退稿,未入選作品的作者,可在本次活動評選結(jié)果公布后自行處理。
(五)入選作品必須是作者原創(chuàng),凡侵害他人著作權的獲獎作品,一經(jīng)查實,組委會將取消其參賽資格,追回已發(fā)獎金和證書。侵權者自行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中共天門市委宣傳部
201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