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公布了《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guī)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意見》提出我國新建住宅要推廣街區(qū)制,原則上不再建設封閉住宅小區(qū)。已建成的住宅小區(qū)和單位大院要逐步打開,實現內部道路公共化,解決交通路網布局問題,促進土地節(jié)約利用。另外要樹立“窄馬路、密路網”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建設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級配合理的道路網系統(tǒng)。
消息一出,如一石激起千層浪,在社會上產生了強烈反響,朋友圈被刷屏,微博上也迅速成為了熱門話題。以后的建設先放在一邊,主要引起論的還是現有的封閉小區(qū)是否要開放,持不同觀點的網友此展開了激烈的討論。
所謂“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一下子要接受那么多的觀點,導致小編的大腦處理器一下運轉不過來,俗稱:“我開始方了。”
不過在大腦恢復運轉之后,小編迅速利用初中的政治知識“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分析種種不同的論點,以便客觀的向您呈現《意見》的真實意義,而不是兀自讓別人接受自己的觀點。如果把這場論看作一場關于“開放封閉小區(qū)究竟是利大于弊還是弊大于利”的辯論賽,我們假設認為開放封閉小區(qū)利大于弊的為正方,認為弊大于利的為反方,那么正反雙方辯手已經進入了開篇立論環(huán)節(jié)。
立論階段
正方立論
我方的觀點是開放封閉式住宅小區(qū),利大于弊。
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或地區(qū),都是沒有小區(qū)的,比如發(fā)達國家:美國、日本,住宅樓都是直接朝著大街或小巷;在國外,少數超級豪宅才會有圍墻。
我們認為,打開封閉式小區(qū)有以下幾點主要因素:
一、圍墻隔絕出了一片又一片“孤島”,難以形成街區(qū)的活力;
二、浪費土地資源,因為城市的公共空間都被小區(qū)花園擠占了;
三、容易造成交通擁堵;
四、打開大門才是大國風范,不應用圍墻將自己的封閉起來,從打開住宅小區(qū)的大門開始。
所以正方認為,應該及早的開放封閉住宅小區(qū),打開大門。
反方立論:
我方的觀點是開放封閉式住宅小區(qū),弊大于利。
原因有以下幾點:
一、我國《物權法》明確規(guī)定:“征收單位、個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應當依法給予拆遷補償,維護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商品房出售時,建筑中面積中包括依法應當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其中外墻以水平投影面積一半的建筑面積也納入到公攤面積中。《意見》中所提的已建成的住宅小區(qū)和單位大院要逐步打開,有悖《物權法》規(guī)定。
二、我國目前的國情而已,此舉會面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比如治安問題,小區(qū)圍墻可以相對減少一些外來人口的流動,安全相對有保障;再比如停車問題,在我國,有路的地方,有亂停車現象,目前小汽車普及而停車位跟不上,很多小區(qū)內道路早已車滿為患,道路“公共化”之后無疑更加雪上加霜;后,開放小區(qū)后,人多車多,噪音是無法避免的。
綜上所述,開放封閉式小區(qū)在目前看來是弊大于利的。
駁立論階段
正方二辯駁斥反方觀點:
反方的論點可能是因為太缺乏安全感了,所以現在很難接受“開放式社區(qū)”的做法。古語有云:鎖,防得住君子,防不住小人。在一道可有可無的圍墻上找安全感實在是沒有必要,圍墻起到的作用也是微乎其微的,而開放小區(qū)后汽車亂停會學上加上的假設更是沒有依據,汽車不會憑空多出來,車主何必把車停到離自己住所更遠的地方?
反方二辯駁斥正方觀點:
正方用其他一些發(fā)達國家來舉例,我方認為是不妥的,因為國外人口本身居住分散,與我國全是高層住宅的性質完全不同;其次,圍墻打開后,物業(yè)和安保可能不需要了,物業(yè)公司將如何轉型?房價又何去何從?這又產生了新的問題。另外,正方并沒有對《意見》有悖于《物權法》進行回答。
自由辯論階段
正方:反方請注意,中央文件的表述是“已建成的住宅小區(qū)和單位大院要逐步打開”。請注意“逐步”這個詞,如果是在70年的土地使用權過期后,國家要求把圍墻拆掉,那應該是法理之內的事。中央的這份重磅文件也沒有把話說死,并且給出了一個可資討論的契機。根據《物權法》的規(guī)定:“征收單位、個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應當依法給予拆遷補償”,我想國家自然會給予業(yè)主相關補償的。
反方:目前的房地產市場中的新增住宅項目正在出現整體高端化的傾向,各項目之間有依托于比拼品質和服務才能在激烈的銷售競中突破重圍,而《意見》一旦開始落地實施,將令高端社區(qū)的公共部分由私密到開放,由私屬到共享,對業(yè)主是否不公平?對于房地產開放商而言是不是弊大于利呢?
正方:反方的說法完全是一種假設,我所知,有的開放商已經開始滿懷“情懷”的開始嘗試“開放式社區(qū)”了,比如,宜賓的“萊茵河畔”,并且也取得了不錯的反響。一個項目的好壞完全是依賴于開發(fā)商的能力,而不是小區(qū)的封閉與否。
總結陳詞
正方總結陳詞
改變總是痛苦的,但是不代表不好,我方相信未來的城市規(guī)劃一定會向街區(qū)制轉型,這種改變是時間問題。
那個造出了長城用來封閉自己的時代已經過去了,發(fā)展是需要開放的心態(tài)的,一個大國的國民,不應該恐懼沒有圍墻的生活。
反方總結陳詞
正方倡導的“開門”說法固然是好,但是“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我國目前的國情而言,我方始終認為,打開現有的封閉式小區(qū)是沒有必要的,打開后將面臨一系列的問題,比如對于業(yè)主的賠償,對于安全和衛(wèi)生的人力物力投入,物業(yè)公司或將裁員引起的從業(yè)人員不滿等等。而這些在短時間內是不容易解決的。
轉自:中國房地產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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